国卫办医政函〔2024〕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从2021年起,我委连续3年组织制定《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以下简称《目标》),指导行业以目标为导向科学精准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改进工作。《目标》印发后,各地各医疗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发挥了引导工作方向、激发行业内生动力、实现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的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以目标为导向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2024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和各专业2024年质控工作改进目标,现印发给你们,请指导各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医疗机构、行业团体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优化改进工作策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目标管理,实现医疗质量安全持续改进。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宣贯培训,做好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年2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