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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药行业诚信自律倡议书

    诚信自律是医药行业立足于社会的基本保证,是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道德准则,是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必要条件。为了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中的道德行为,营造良好的药品交易环境,恪守合法的生产经营秩序,必须建立诚信守法的自律体系。为此,安徽省医药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全体会员单位共同向全省医药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品种研发、原料采购、生产、销售、流通到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所有药品均按国家标准执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一律不得出厂,流通领域不予销售。

     二、坚持诚信经营,自觉抵制通过不正当手段使产品进 入国家医保目录,自觉抵制采取不正当手段给药品虚高定价而获取商业利益。

    三、坚决反对商业贿赂,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 原则,与同行保持良好的竞争与合作,反对不正当竞争,做到不造假、不售假、不做虚假广告、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 市场倾销产品。

    四、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活动,旗帜鲜明地站在反商业贿赂的最前沿,通过自查自纠,建立企业预警机制,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从源头制止商业贿赂。

    五、自觉抵制在药品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 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 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

    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科技,创新产品,创新 服务,创造品牌,创造财富,努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竟争力。

    七、自愿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诚信监督,大力弘扬守法诚信理念,积极培育企业诚信品牌,在诚信自律建设 中发挥带头作用,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安徽省医药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