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基层函〔2024〕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4〕31号),为加强呼吸道疾病防治,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两种慢性病患者健康服务基础上,决定组织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经商财政部,我委制定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规范(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