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医药行业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原料药外,非处方药外及处方药价格也在上涨,人工成本、环保成本、两票制改革之后税务成本上升也是助推企业价格变化的原因。常见药、低价药涨价成为大趋势。
与此同时,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抗癌药降价已经成大势所趋。未来,在这场医药格局调整过程中,谁会成为受益者,值得关注。
常见药价格普涨
近日,辽宁省发布的易短缺药品2018年第三号预警预报的通知引起了市场的关注。根据公布的信息,辽宁省对54个不能正常供应配送的药品启动了调查程序。其中6个药品企业自述由于采购不到原料而停产,2个药品以原料药价格上涨、中标价格低为由不能正常供应。
对此,辽宁省对以中标价格低为由不能正常供货的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上述2个药品生产企业限期一个月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原料药价格上涨导致药品供应短缺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价格上涨已经从原料药传导至成品,一些常用药涨价已经引起市场注意。
据insight数据,2018年以来,以抢救类药物为主价格迅速走高,平均价格较往年增加10倍以上,少数药物涨价甚至近百倍。其中解磷定较最低价格上涨70.3倍,布比卡因较最低价格上涨47.4倍,西地兰较最低价格上涨28.5倍,间羟胺较最低价格上涨30.9倍,缩宫素较最低价格上涨13.94倍,去甲肾上腺素较最低价格上涨14.22倍,氨基乙酸较最低价格上涨72.3倍。
今年8月份,上海市2018年第二批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未公布药品情况说明。多个常用药被认为涨幅过大,包括甲硝唑片、牛黄解毒片、板蓝根颗粒、健脾丸、保和丸、龙胆泻肝丸、维生素B6、黄连上清片、六味地黄丸、盐酸二甲双胍片等药品。
除了上述药品外,今年一些药企也公布了产品提价的信息。
华润三九11月8日披露的投资者记录表显示,在价格策略上,2015年价格放开之后,公司逐步梳理价格策略,根据自身品牌的定位,消费者的接受程度,以及相关品类竞争的状况,做一些产品价格的调整,如近年对三九胃泰,感冒灵、强力枇杷露等产品进行了小幅度的提价。提价对品类增长有一定影响,但由于提价幅度有限,因此影响较小,品类的增长更多来源于品牌的逐渐渗透推广、消费者认知度的提升、以及终端的覆盖和动销能力,在整个过程中带动产品品类的收入增长。
11月2日,藿香正气口服液的生产企业称主要原料苍术等原、辅、包材价格持续上涨,为缓解公司成本持续上升压力,从2018年11月1日起,公司对藿香正气口服液的出厂价平均上调11%。同时对藿香正气口服液的终端零售价作调整。
在业内人士看来,原料药、原材料价格上涨是助推这些药物价格上涨的主因。
多个药企下调产品价格
不过,在一些药价上涨的同时,一些公司主动下调了药品的销售价格。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月8日发布消息称,根据企业自主申请,将对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重组人促红素-β注射液(CHO细胞)和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重组赖脯胰岛素注射液的价格予以下调。
此外,抗癌药降价已经是今年医药市场的主题词之一。
今年,8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其中指出,配合抗癌药降税政策,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医保目录内抗癌药集中采购,对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推进医保准入谈判。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明显降低药品价格。
截至目前,多地已经开展了关于抗癌药降价调价的事项。例如,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9月30日公告称,为响应国家税改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降税降价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在已经下调了注射用亚叶酸钙等313个药品的中标/挂网价。
此外,即将实施的药品集中采购也一直备受市场关注。一些药品价格降价或成为大势所趋。
药品市场大调整
价格的变化势必影响整个市场进行调整。从今年前三季度的数据来看,多家原料药生产业绩出现了大幅上涨。
不过,在原料药、原材料价格上涨的背景下,部分药品已经出现了短缺的现象。据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辽宁省、河北省发布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公告。山西、黑龙江省发布短缺药品目录名单。四川省成都市发布了关于转发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等10部门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料药价格上涨,一些企业的药品生产出现了成本倒挂现象,这些厂家不得不减少甚至放弃这些药品的生产。”上述行业人士表示,这一情况如果愈演愈烈,不排除国家出手整治其中存在的乱象。
去年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信息称,为维护原料药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天津汉德威药业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异烟肼原料药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一案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两家公司罚款共计44.39万元。
2017年11月份,国家发改委发布我国首个《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明确了相关经营者不得就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实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反《价格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