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的诊疗咨询、网络预诊、健康管理等不用去医院,在家即可完成。近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出台《关于开展家庭远程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开展网络医疗服务。
《意见》明确,开展家庭远程医疗试点的应是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具有与所开展家庭远程医疗相适应的诊疗科目及相应的人员、技术、设备、设施条件。医疗机构开展家庭远程医疗应向各级家庭远程医疗管理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经四川省家庭远程医疗管理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试点。注册在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且执业满3年的医师,经四川省家庭远程医疗医学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家庭远程医疗服务,执业医师应在家庭远程医疗平台实名注册。
对于患者如何申请家庭远程医疗服务,《意见》指出,申请家庭远程医疗服务的患者必须进行网络实名制注册,实行患者知情同意,执业医师应向患者告知家庭远程医疗的空间与技术局限性、提供虚假病情描述带来的风险以及病情发生变化时及时到有关线下医院就诊的途径等。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远程医疗试点将依托“健康四川”平台运行。目前,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和四川省人民医院已经启动家庭远程医疗试点。2015年年底,四川省21个市(州)各选择一家大型公立综合医院开展家庭远程医疗试点。2016年,逐步扩大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