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刚刚从国家卫计委药政司退休的郑宏司长在第33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上全面对招标新政进行了解读。
该会议由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主办并承办,赛柏蓝作为本次活动唯一合作新媒体代表参与了此次盛会。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7号文)。这成为国家药品招标的提纲挈领性的文件,指导着新一轮药品招标。
郑宏在昨天的讲话中,对上面文件进行了深入解读,并且对招标未来趋势做了详细分析。
7号文重大变革:200-300种药品才招标,大部分议价
郑宏表示,7号文跟以往的文件不是一个简单的变化,是一个很大的改革和创新,以往药品价格很多是由招标价格确定,而7号文重点强调了市场,通过市场确定药品价格。
郑宏对分类采购政策进行了重点解析。7号文里面规定了招标采购、谈判采购、直接挂网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
采购总金额占比20%,品规占比80%的药品,实行直挂网采购。
部分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建立价格谈判机制。
采购总金额占比80%,品规占比20%的药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约为200—300种药品。
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定点生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确保公开透明。
郑宏表示,从上面分类采购来看,其实真正纳入招标采购只有200-300个品种,大部分常用药品的价格是通过议价谈判来确定。分类采购其实强化公立医院采购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他机制在药品定价中的作用。
从郑宏上面的讲话中可以看出,如果7号文意味着只有200-300种药品才进行招标的话,那么,招标的范围将大大缩小,大部分价格将会由议价决定,未来议价将成为常态,医联体、组团采购等机构成为议价方。这样,医院拥有了更大的采购自主权,同时也给医院一个更大的定价自主权,随着公立医院的改革相关措施出台,公立医院采购的自主权还会不断的扩大。
大医院门诊药房或将由药店和基层医院承接
郑宏在讲到“医保支付标准的出台,将扩大直接挂网药品的范围”时表示:
未来,患者在医院使用的药品,纳入综合收费、医保支付范围,不再单独结算药物,医院主要提供住院、急诊用药,按单病种、GRGs、总额预付或按床日付费等方式综合结算。
这是什么意思呢?
国际上的趋势,门诊的用药基本上是由社会的零售药类提供的服务,今天为止公立医院是用药的大颚,也是药品消费的一个主渠道,随着公立的改革向前推进,也会出现一些变化,也许在不远的将来,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二、三级医院的药品会逐渐的由我们的社会零售药来承担,也包括基层售药机构会做好分工。
基层用药将逐渐放开
基药制度执行后,不少省市规定,只允许基层配备基基本药物,分级诊疗执行后,基层和大医院的用药衔接存在问题。现在随着分级诊疗的逐步推进,上下用药的衔接问题有望解决,未来基层用药目录会进一步扩大。
郑宏还表示,现代医药物流和“互联网+”融合发展,也会使药品供应链出现一个新的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零售药店更多承担医院门诊药事服务。从长远看,促进现代医药物流和“互联网+ ”相互融合,有利于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
药店也时解决方法之一。郑宏表示,毕竟4万家基层医疗机构相当于40万家的药店,这两个方面的相互融合,基层的药品服务能力和老百姓的基础用药应该能够逐步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