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药快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皖医皖药>皖药快讯
安徽医改重点任务下发 药企靠“拼费用”恐难生效
时间:2016-06-30 15:23      来源:      点击:0次       打印

近日,安徽发布了2016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计划在2016年通过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下,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重点,着力突出破除药价虚高、公立医院补偿、基本医保统筹管理等关键环节,注重破解社会办医、医保异地结算、大病保险、儿童医疗、慢性病防治等难点问题。


由此不难看出,安徽作为医改试点省份,在落实国家医改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又着力在几个难点问题上力求多点突破,形成安徽自己的模式。


医保支付改革是安徽的重点,6月中旬,该省出台了医保支付参考价的征求意见稿,计划以全国最低价作为医保支付参考价,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安徽将进一步完善实施带量采购,并计划将医疗机构实际交易价格与医保支付价差额部分,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统筹使用。这样一来,似乎预示着安徽药品价格还将进一步下降,也只有进一步下降,才会与医保支付参考价产生差额,医疗机构也才有动力。广大药品厂商应当做好心理准备,降价大潮即将开始。


此外,在临床用药上的监管继续领跑全国,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将全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与病种付费相结合,并对量大、价高及辅助用药展开全方位监控,一系列组合拳,旨在合理用药,降低医药费用。


药企面对这样的政策环境,光靠拼费用做客情似乎越来越乏力,而原先早就展开循证医学及药物经济学评估及学术推广的厂家,脚下的路也将越来越宽。


文件指出了以下几个重要内容:


医保控费,按病种付费


2016年6月底前,省、市、县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定期对各市县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公示。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实行“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制度改革,探索按病种付费浮动定额管理机制,


到2016年底,公立医院40%以上的住院患者实现按病种付费。新增10个分级诊疗病种,完善16个病种分级诊疗指南并形成规范。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


诊疗和管理率达到30%以上。


建立辅助用药目录并重点监控


对辅助、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以及抗生素和用量异常增加的药品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实行预警管理,加强采购和使用行为监管。


加强分级诊疗 实现上下转诊


建立上级医院联系支持下级医院提升学科水平机制。加强预约诊疗工作,城市三级医院应将不低于40%的专家门诊号源放在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或医联体对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实施规范带量采购 推行两票制


完善药品采购管理,改进医院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结算办法。继续落实7号文,实行分类采购。进一步实施和规范药品带量采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鼓励支持医疗机构跨区域分片带量采购,医疗机构实际交易价格与医保支付价差额部分,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统筹使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推行“两票制”,压缩中间环节,严厉打击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降低虚高价格。


制定医保支付价 采集全国最低价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及带量采购价格,逐步调整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因自2015年4月1日起,安徽一直将医药支付参考价等同于省级中标价。2016年6月15日出台了意见稿,对医保支付参考价实行分类调整。由去年与省级中标价挂钩调整为全国最低价为医保支付价。


原则上《2015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限价(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内药品,以2014年以来全国省级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的最低价及我省单品种、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和采购量大等药品的带量采购结果为参考,调整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


实施步奏:一是依据2014年以来外省中标价格和我省带量采购形成的实际成交价格。二是召开专家论证会议,研究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方式、幅度、保障供应及调价风险评估等,综合专家意见形成调整办法。三是召开企业座谈会。四是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五是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审核形成我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办法。六是制定支付参考价,分类发布实施。


确定重点工作时间表及牵头部门


2016年6月底前由卫计委完成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意见


2016年7月底前由卫计委、人社部完成制定调整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方案


2017年8月底前由省物价局完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