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通知,收回了3家药商的GSP证书,同时注销了一家药商的GSP证书。
同日,安徽省局还发布了通知,公布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对药品批发企业、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企业)、特药管理、医疗机构制剂室、注射剂等高风险企业、中成药及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三、四级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三级监管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的检查方式以及覆盖范围以及检查的重点。
虽然这只是一省的方案,不过,对于其他省份来说,应该也有借鉴和参考意义。
飞检,3药商GSP证书被收回
2016年7月26日至29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飞行检查组,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对安徽省肥东县医药公司、安徽振兴美莱医药有限公司、安徽绿源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发现上述3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3号)的情形。
经研究,确认上述3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行为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意见》(皖食药监药化流〔2014〕26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上述3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一药商GSP被撤销
安徽佰康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已于2016年8月2日被我局依法吊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检查范围、频次和检查重点披露
为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安徽局研究制定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对之进行了公布。
从抽检的覆盖的范围来看,互联网企业、注射剂等高风险企业属于覆盖面达到100%的,100%的企业都被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