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省属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安徽省老年助医行动服务举措(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宣传,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安徽省老年助医行动服务举措(试行)
为准确把握新时代老年人就医需求变化,聚焦老年人就医困难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进一步解决老年人就医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加老年医疗服务供给、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周全、贴心的医疗卫生服务,制定本服务举措。
一、积极营造友善环境
1.各医疗机构要开展老年人就医志愿服务,配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或医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助医服务。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要普遍推行医务志愿者制度,设立老年人综合服务点或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导诊、咨询、转诊、助老器具(老花镜、轮椅、拐杖等)借用等服务;常态化开展职工为老服务培训,服务要做到热情主动、耐心细致,规范服务态度、行为和用语等。原则上,医疗机构35岁以下每名职工每年参与老年助医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40小时。
2.推进老年人就医环境适老化改造,尤其是老年医院、老年医学科等老年患者集中的诊疗区域,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做到地面防滑、无反光。主出入口设置老年人上下车临时停车点,机构内标识设置合理、指向明确、图形简单清晰,文字易辨识,具有鲜明的导向性。
3.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药房应开设用药咨询窗口或利用“互联网医院”小程序向老年患者提供用药咨询服务,门诊和住院部发放药品包装盒贴,为老年人提供简洁易懂的药品用法用量说明。
二、加强诊前服务
4.扩大就诊转运服务供给,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就诊转运服务模式,资源紧张的医疗机构可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就诊转运服务,解决老年人看病就医、院间转诊等难题。有条件的地市可推动辖区内就诊转运服务机构实行统一呼叫号段。
5.依托健康安徽服务平台设置的专用号源池,即省级医疗机构向市县级医疗机构开放预留的10%门诊号源以及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向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放预留的20%门诊号源,应设一定比例号源优先保障老年人转诊就医,特别是老年人常见、多发病科室要适当提高比例。
6.省属三甲医疗机构应改进号源管理方式,可根据门诊量动态调整心血管、内分泌、风湿免疫、呼吸、消化等老年人常见、多发疾病科室出诊单元,同时增派志愿者指导老年人完成预约、取号等事宜。医疗机构应不受号源限制,为老年人提供当日接诊服务。
三、推行“一站式”服务
7.三级医疗机构要探索开展“陪诊陪检服务”,可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委托第三方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有偿接诊、陪同就诊、检查、取药及办理出入院等“一条龙”就诊服务。服务收费要合理,价格应予公开。
8.三级医疗机构要为同一老年人开具的检验、B超、CT、MRI等多个检查项目或有复杂告知的项目,集中一次性完成预约。65岁以上老年人要优先予以安排。检查检验预约时间精准到30分钟以内,并提供检查检验结果网上查询、移动推送或第三方收取一定费用办理快递到家等服务,方便老年人检查诊断。
9.优化老年人出入院管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可“一站式”办理信息登记、住院预约、入院缴费、预住院检查检验安排等各类事项;实行老年人住院费用预结算、床旁结算,在病区或住院部均可提供住院结算、费用支付、清单查询等服务,简化出院手续办理。
四、增强诊后延续服务
10.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要为康复期老年患者提供向基层医疗机构转诊服务,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为上级医院转诊的老年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和咨询指导等延续性服务。
11.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通过多种方式将康复医疗服务向家庭延伸,指导签约合作的医养结合机构为出院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和指导等服务。三级医疗机构或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应探索建立老年人责任护士服务制度,为有护理需求的出院老年人,持续提供在线护理咨询、护理随访、居家护理指导等延续性护理服务。
1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医院平台,开设老年咨询门诊,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康复指导、检验咨询、出院随访等服务;按照“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探索线下上门服务收费标准,增加老年人上门护理服务项目数量,为居家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专业、便捷的上门护理服务。
五、提升老年病综合诊疗能力
13.省级老年医学中心和区域老年医疗中心要积极创新老年病诊疗模式,推动多病共治、多学科联合诊疗和专病中心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市、县(市、区)和基层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老年医院、老年医学科要加强老年医疗核心技术推广,开展老年综合评估、老年综合征管理、老年人围手术期评估等老年医疗技术,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一站式”就医服务。
14.持续推进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从“有没有”到“强不强”转变。建立老年患者在院内与康复、护理机构、养老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机制,并将老年医学科作为向上转诊的首诊科室。
15.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培训,组织开展老年医学、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及老年护理等专业人才培训,全面提升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技术支持,通过开展巡回指导、远程会诊和联网培训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老年常见病诊疗、康复、护理等服务能力。